1、水环境影响:注塑过程中冷却水经循环水池循环使用,定期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与定期外排的注塑冷却废水达到陶瓷产业基地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进入江西萍乡陶瓷产业基地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外排。通过以上处理后,项目废水对地表水环境无影响。
2、大气环境影响:营运期废气主要为注塑过程产生的非甲烷总烃、碎料机产生的粉尘和食堂油烟废气。注塑过程产生的非甲烷总烃、碎料机产生的粉尘通过加强生产车间通风换气后无组织排放,非甲烷总烃及粉尘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食堂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楼顶排放。通过以上处理后,项目废气对周围的大气环境质量影响不大。
3、噪声影响:项目营运期噪声主要来源于注塑机、自动化机械手、真空镀膜机、自动化剪切设备、组装机、碎料机等设备的正常工作运转。通过安装减振措施及室内隔声等措施后可以得到有效控制,且高噪声设备安置在生产厂区内,因此对厂界及外界的声环境质量影响甚微,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影响:本项目产生的主要固体废物有注塑成型产生的废料及检验过程中产生的不合格品和生活垃圾。注塑成型废塑料及不合格产品经碎料机切成颗粒状后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集中收集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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