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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18年度全市医疗保险特药定点机构的通知

[  发布者:xdqrsj  |  来源:  |  时间: 2018年04月25日  |     ]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民生工程事务管理局、各有关定点医疗机构:

根据省人社厅《关于规范医疗保险特药定点机构管理工作的通知》(赣人社字〔2018〕31号)文件精神,按照管理规范、鼓励竞争、方便患者的要求,确定萍乡市人民医院等5家医疗机构、萍乡市昌盛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商城店等2家零售药店作为2018年度全市特药定点机构。具体名单如下:

一、医疗机构

1.萍乡市人民医院

    2.萍乡市萍矿湘雅合作医院

3.萍乡市妇幼保健院

4.萍乡市中医院

5.萍乡市赣西肿瘤医院

二、零售药店

1.萍乡市昌盛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商城店

2.萍乡市黄庆仁栈华氏大药房健康店

  各定点单位要严格按照与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所签订协议要求,不断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为参保人员提供优质价廉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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