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府办发〔2018〕2号
湘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湘东区创建“四好农村路”省级示范县
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峡山口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区直有关单位,驻区有关行政、企事业单位:
《湘东区创建“四好农村路”省级示范县实施意见》已经2018年4月11日区政府第二十四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湘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4月27日
湘东区创建“四好农村路”省级示范县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提升我区农村公路服务水平,加快推进农村公路建管养运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创建实施方案〉的通知》(赣交管养字〔2017〕10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经研究决定,2018-2020年在全区开展“四好”(建好、管好、护好、运营好)农村路省级示范县创建活动,并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农村公路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交通运输部关于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的意见》(交公路发〔2015〕73号)、《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的实施意见》赣府厅发〔2017〕50号文件精神,按照区委、区政府打造“两地三区”、实现“五个大变样”的总体思路和一、三产融合的工作部署,切实提高农村公路建设质量、管养水平和服务能力,全力创建“四好农村路”省级示范县,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更好的交通运输服务保障。
乡(镇、街)是“四好农村路”省级示范县实施的责任主体。
区交通运输局负责指导全区创建工作,监督检查工作任务落实,协调、通报创建工作进展情况,组织申报资料。
区财政局、区发改委、 区水务局、区林业局、区审计局、区环保局、区公共政务管理局、湘东土地管理分局、湘东规划分局等单位按照各自职责服务创建工作。
二、目标任务
按照“规划科学、管理规范、服务到位”的要求,改善交通基础设施。以提升基本公共服务水平为主攻方向,坚持“城市与农村、建设与养护、管理与运输、速度与质量、现实需要与长远发展”五个结合,全面建设好农村公路,构建“外通内联、通村畅乡、客运班车到村、安全便捷”的网络化交通;全面管理好农村公路,切实做到权责一致、规范运行;全面养护好农村公路,切实做到有路必养,实现“畅、洁、绿、美、安、亮”;全面运营好农村公路,切实服务城乡经济社会发展。
1.全面建设一批农村公路基础设施,实现网络化
进行县道升级改造60km,建制村优选通达路线拓宽改造63km,危桥改造43座,县道、乡道和通客运班车线路安全隐患整治120km,打造文明示范路40km,打造省级文明示范路20km,新改建农村路必须按照文明样板路标准,“建设一条,达标一条”。到2020年全区农村公路县道三级及以上等级公路比例不小于50%,确保农村公路危桥改造和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完成比例达到100%。
2.全面管好农村公路,实现规范化
建立健全区级农村公路管理机构、乡(镇、街)交通站和建制村公路管理议事机制,各乡(镇、街)、村(社区)要落实必要的管养人员和经费。到2020年,区、镇两级农村公路管理机构要全部正常运转;村(社区)按照《江西省乡村公路条例》规定制定爱路护路的乡规民约、村规民约,制定率达到100%;以乡(镇、街)为单位建立区路政员、乡(镇、街)监督员、村护路员的路产路权保护队伍。
按照《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路政管理规定》和《江西省乡村公路条例》的规定,健全“政府负责、部门执法、乡(镇、街)协助、群众参与、综合治理”的管理体系,加强农村公路执法机构能力建设,规范执法行为,不断提高执法水平。
大力开展路域环境综合整治工程,结合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新农村建设、美丽乡村建设,全面清理路域范围内的草堆、粪堆、垃圾堆和非公路标志等,加强绿化美化亮化,路面常年保持整洁、无杂物,边沟排水通畅,无淤积、堵塞。到2020年,具备条件的农村公路全部实现田路分家、路宅分家,打造畅安舒美的通行环境。
3.全面护好农村公路,实现精细化
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全民参与”的农村公路养护管理体制,建立路况检测调查、分析评估、养护决策和工程实施常态制度,形成完善高效的公路养护科学决策机制,建立健全“区为主体、行业指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养护工作机制,加大乡(镇、街)管养机构和队伍建设。
平稳有序推进农村公路养护市场化改革,积极实行管养分离,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实现公路养护市场化,建立快速反应、快速维修、快速保通和精细化养护“三快一精”养护机制,及时处置公路病害。
坚持因地制宜、经济实用、绿色环保、安全耐久的原则,健全完善符合我区特点的农村公路养护技术标准及规范。应用全省农村公路管理信息系统养护模块,以现有农村公路电子地图库和项目库为基础,建立公路、桥梁、隧道的养护管理档案。积极推广使用农村公路养护计划、养护工程、路况、绿化、危桥、安保等信息化管理系统。
区财政逐年加大农村公路养护资金的投入力度,建立养护资金的制度性增长机制,确保省级转移支付专项资金全部用于农村公路养护,路面日常养护投入逐年增加。建立乡(镇、街)农村公路养护工作考核机制,奖优罚劣,落实乡(镇、街)对乡道、村道养护的主体责任,真正实现有路必养。
到2020年,农村公路列养率达到100%,县、乡道经常性养护率达到100%,村道经常性养护率不低于90%。加大一年四季针对性、预防性养护和大中修工程实施力度,农村公路技术状况综合指数(MQI)得到大力改善,路面质量综合指数(PQI)中等路以上的比例达到80%,实现路面“四无”(无破碎、无裂缝、无坑洞、无断板)、路基“三无”(无沉陷、无塌方、无滑坡)、路肩“二有”(有培护、有路缘石)、水沟“一无一保”(无堵塞、保畅通)。农村公路绿化率达到80%。每年创建2个以上农村公路管养示范乡(镇、街),县道、乡村道文明示范路的比例分别达到10%、5%。县乡道安全隐患治理率达到100%,村道安全隐患治理率达到80%,纳入省、市计划的危桥改造、安保工程等项目完成率达到100%。农村公路危桥数量逐年下降。
4.全面运营好农村公路,实现便捷化
坚持“城乡统筹、以城带乡、城乡一体、客货并举、运邮结合”要求,加快完善农村客运服务网络。加快“窄路改宽”步伐,建立农村客运班线通行条件联合审核机制,加快淘汰老旧农村客运车辆,做好车辆的新增和更新工作,全面提升客车性能,强化司乘人员的安全培训和教育,提高从业人员素质,使农村客运运行放心、安心、舒心、满意。有序推进农村客运班车公交化改革,鼓励有条件的乡镇发展乡村公交。
加快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发展,建制村逐步建设农村客运招呼站台,并与新改建农村公路项目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到2020年,建制村通客车比例达到100%,推进区、乡(镇、街)、村三级物流站场设施和信息系统建设,按照“多站合一、资源共享”模式,推广货运班线、客运班车代运邮件等农村物流组织模式,大力发展适应农村物流的厢式、冷藏等专业化车型。到2020年,基本建成覆盖区、乡(镇、街)、村三级的农村物流网络。
三、工作要求
创建“四好农村路”省级示范县是我区“十三五”农村公路工作的核心任务,各乡(镇、街)、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将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成立湘东区“四好农村路”省级示范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每年至少召开2次专题联席会议,统筹协调,激发合力,推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年组织对各乡(镇、街)、各有关单位当年“四好农村路”省级示范县创建工作情况进行考核。对现有农村路按照文明样板路标准进行打造提升的(不含新改建农村路),按照县道20万元/公里、乡道10万元/公里、村道5万元/公里标准予以奖励,对工作滞后的乡(镇、街)和单位取消次年交通工程项目申报资格并追究主要领导责任。此项考核纳入全年工作目标管理考核。
各乡(镇、街)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加强创建工作的领导和工作协调,落实责任、资金和任务,强化保障措施,确保“四好农村路”省级示范县创建工作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高度重视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全方位宣传“四好农村路”省级示范县创建工作,以及“四好农村路”建设的好经验、好做法以及创建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农村公路工作的良好氛围。
区交通运输局要加大项目入库和申报力度;区财政局要切实建立完善养护管理资金投入增长机制,将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养护资金、管理人员和机构、省级示范县创建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各乡(镇、街)要鼓励发动爱心企业和各界人士捐资捐物,发挥好“一事一议”在农村公路发展中的作用,可利用道路冠名权、路边资源开发权、绿化权等多种方式筹集社会资金用于农村公路发展。严格执行“专款、专账、专用”原则,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1.湘东区创建“四好农村路”省级示范县领导小组名单
2.创建“四好农村路”省级示范县任务分解表
3.创建“四好农村路”公路建设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