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统一部署和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安排,区委派出第一、第二、第三巡察组,于2018年6月15日至7月31日,分别对全区部分民生、扶贫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巡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巡察对象区农工、卫计、林业系统;各乡(镇、街);根据工作需要,可延伸至所辖行政村(社区)和基层站所。
巡察内容:
1.农工系统新农村建设、一事一议、农业综合开发等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情况;
2.卫生计生系统基层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等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情况;
3.林业系统林业体制改革、森林抚育补贴、巩固退耕还林、油茶产业发展、竹类特色产业等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情况。
巡察组联系方式
本次巡察主要采取专项巡察的方式进行,欢迎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积极向区委巡察组反映有关情况,如有疑问请与所在巡察组联系。
区委第一巡察组
联系电话:13667998762
巡察领域:农工系统(新农村建设、一事一议、农业综合开发等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情况)
区委第二巡察组
联系电话:13879933818
巡察领域:卫生计生系统(基层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乡村医疗站建设等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情况)
区委第三巡察组
联系电话:13607999411
巡察领域:林业系统(林业体制改革、森林抚育补贴、巩固退耕还林、油茶产业发展、竹类特色产业等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情况)
受理电话:工作日上午 9:00-12:00 下午14:00-18:00 特此公告。
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6月15日 |